食品

?ò?Yìì??ê¥òo??àà?úê?óD?T1???
?úμ?????£o ì???í?>食品ÕÐÉÌƵµÀ >食品×ÊѶ > ?y??
稱餐館擅用“永和豆?jié){”字樣,永和公司起訴獲賠3萬
2019-11-27 (à′?′: ì???í?)
因認為某餐館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餐館門頭招牌及餐具上使用“永和豆?jié){”,上海弘奇永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侯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緣飯店及“美團”運營商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訴至,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逸香緣飯店賠償經濟損失14萬元及合理開支1萬元。日前,海淀審結了此案,判決被告逸香緣飯店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標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及合理開支3000元。 原告永和公司訴稱,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系涉案商標的權人,其將上述商標的獨占使用權授予永和公司,許可使用期間為2014年4月7日至2024年2月27日。永和公司發(fā)現(xiàn)逸香緣飯店未經其合法授權,擅自在其經營的“永和豆?jié){”餐館(以下簡稱涉案餐館)的門頭招牌及餐具上突出使用涉案商標中的“永和豆?jié){”這一顯著文字部分,并且在三快公司運營的網(wǎng)站“美團”(以下簡稱涉案網(wǎng)站)可以查詢到逸香緣飯店相關信息,商戶名稱為“永和豆?jié){”,容易使消費者混淆商品和服務來源,侵害了永和公司的商標權,故二被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被告三快公司辯稱,涉案網(wǎng)站的信息由商戶自行提供;且其作為平臺,僅承擔通知刪除義務,而其在收到起訴狀前對被訴侵權行為并不知情,收到起訴狀后已立即將涉案商戶信息下線,故不同意永和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被告逸香緣飯店辯稱,逸香緣飯店使用“永和豆?jié){”字樣,是因為黃豆的來源是永和縣,目的是向顧客說明其豆?jié){是用純正的永和大豆磨制而成的;豆?jié){是商品通用名稱,永和是地名,永和公司無權禁止他人使用;逸香緣飯店實際開業(yè)七個月,沒有盈利還略有,永和公司在侯馬市無加盟店,故亦無損失,永和公司要求的經濟賠償和合理開支沒有依據(jù)。 經審理后認為:根據(jù)永和公司提交的第1194號公證書記載的商標注冊證、《授權證明書》,其對涉案商標享有商標權,有權以自己名義針對侵害涉案商標權的行為提起訴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構成侵犯注冊商標權。本案中,根據(jù)公證書記載以及逸香緣飯店自認,涉案餐館系逸香緣飯店經營,在無相反證據(jù)的情況下,涉案餐館的門頭、餐具等應系其所使用。 據(jù)此,逸香緣飯店在其門頭和餐具等處使用“永和豆?jié){”字樣,在餐具上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稻草人頭像,系在同一種服務上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商標,且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逸香緣飯店上述行為侵害了永和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商標權。永和公司據(jù)此請求逸香緣飯店停止在涉案餐館門頭招牌、餐具上停止使用“永和豆?jié){”字樣和“稻草人頭像”,并賠償經濟損失等法律責任,予以支持。 逸香緣飯店辯稱豆?jié){是商品通用名稱,永和是地名,永和公司無權禁止他人使用,因其豆?jié){使用的黃豆來自永和縣,故其使用“永和豆?jié){”屬正當使用。本案中,“豆?jié){”確為通用名稱,“永和”是縣級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永和公司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但基于如下理由,認為逸香緣飯店使用“永和豆?jié){”字樣并不構成正當使用:,表明涉案餐館出售的豆?jié){使用的是永和縣的黃豆有多種表述方式,并非必須要使用“永和豆?jié){”字樣;第二,逸香緣飯店在門頭和餐具等處使用的“永和豆?jié){”字體與涉案商標中的“永和豆?jié){”字體相同,此行為并非標識黃豆來源所必需;第三,逸香緣飯店除使用“永和豆?jié){”字樣外,還在餐具中使用了與涉案商標近似的“稻草人頭像”圖形。因此,逸香緣飯店關于其使用“永和豆?jié){”字樣系正當使用的辯稱缺乏事實依據(jù),不予采納。逸香緣飯店另提出的關于其對涉案門頭的使用系基于與店鋪所有權人簽訂的《租賃協(xié)議書》的辯稱缺乏法律依據(jù),亦不予采納。 關于經濟損失的具體數(shù)額,鑒于永和公司未舉證證明其經濟損失以及逸香緣飯店的違法所得,將綜合考慮因素酌情判定賠償數(shù)額。據(jù)此,依法酌情判定經濟損失賠償額為3萬元,永和公司提出的賠償數(shù)額過高,不予全部支持。 關于合理開支,永和公司提交了相應的律師費和公證費,但無法證明為本案支出,考慮到訴訟中永和公司確提交了公證證據(jù),將本案合理開支酌情判定為3000元,不再全額支持永和公司的訴訟請求。 關于永和公司主張的涉案網(wǎng)站中的侵權行為,根據(jù)三快公司的說明,該網(wǎng)頁僅系信息展示頁面,而無法進行實際交易,且無法確認該信息的具體上傳者;在逸香緣飯店不認可該信息系其上傳,且永和公司未提交充分證據(jù)證明該信息系逸香緣飯店上傳的情況下,對永和公司就逸香緣飯店在涉案網(wǎng)站中的被訴侵權行為提出的主張,不予支持。至于三快公司是否應當就此項被訴侵權行為承擔責任,鑒于永和公司僅對三快公司提出下線涉案商家的訴訟請求,而三快公司在收到本案起訴狀后已經將涉案商家下線,故不再對此進行評判。 來源:海淀網(wǎng) 

相關文章

幫您找產品

糖酒網(wǎng)專業(yè)產品顧問一對一指導

1、找不到合適的產品,請找我!

2、產品太多挑花眼,請找我!

3、初入此行業(yè)很迷茫,請找我!

4、聯(lián)系不上酒企業(yè),請找我!

5、我有尾貨要處理,請找我!

加專業(yè)顧問微信,幫您解決酒產品難題